泗洪縣公安局
概述
機構性質
泗洪縣公安局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是全縣人民警察的領導和指揮機關,接受泗洪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
職責任務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關于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縣的社會治安狀況,組織、指導全縣公安工作。2、加強全縣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縣公安民警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的計劃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3、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加強對全縣公安民警的監督;發現和查處全縣公安隊伍違紀案件。4、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及時提供信息和對策。5、組織偵破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承擔縣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6、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支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7、依法對集會、游行、示威活動和大型群體性活動進行管理。8、管理全縣110報警指揮系統,處理110報警、群眾求助和監督電話,對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9、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的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對全縣社會治安實施動態管理。10、指導、監督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隊伍建設。11、負責對全縣保安服務公司、內部保安組織、保安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12、負責對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和管理。13、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14、受理、審核公民出國境申請;受理、審核境外人員簽證、證件申請;處理國籍事務;收集、處理出入境情報信息;查處出入境違法活動;負責對派出所境外人員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指導賓館、飯店做好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工作。15、依法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員,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全縣的道路交通秩序。16、組織指導全縣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17、組織實施全縣范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18、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19、負責全縣公安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20、向全縣人民群眾進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規、公共秩序的宣傳工作。21、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