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宣傳、既要、保密、保衛、信訪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件和對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承辦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的工作。
主要職責
江蘇省泗洪縣農業機械管理局職能:(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業務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二)研究制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業務發展戰略和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縣農機化發展方向及重大技術措施,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應用水平;(三)參與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全縣農業機械科研、推廣和科技管理、重大開發、技術推廣項目的理想、論證、申報工作。負責全縣農機產品推廣許可證的管理工作;(四)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拖拉機變型運輸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鑒定和管理工作。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機產品質量事故;(五)負責全縣農機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機系統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牌證和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考核、法證及安全教育與檢查工作;(六)負責全縣農機服務體系建設;直到全縣機械化農業生產和農機服務組織的服務經營活動,協調和直到農業機械有組織的跨區作業;負責農機和農機服務市場的管理;參與農業規模經營、農業現代化實驗、示范和區域開發工作。(七)負責全縣農機系統企業、高效和農機維修行業的宏觀管理工作,核準農機二級維修網點,負責農機維修網絡建設、維修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八)負責全縣農機化發展的預測和統計以及全縣農業機械化信息網絡建設;(九)負責農業機械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和協調工作;參與和組織農業的抗災救災工作,負責全縣防汛抗災農用機具用油計劃申報、分配、監督和抗災機具的調度;(十)負責全縣農業機械科技、經濟的交流與合作和農機話外經工作;負責全縣農機話利用外資重大項目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十一)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化項目庫建設和項目與計劃的編報、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制定有關農機產品信貸和稅收財政補貼政策;直到全縣農機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科技管理股負責全縣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擬定農機維修和農機管理與服務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拖拉機、大中型拖拉機具的報廢、更新計劃的編報和組織實施工作;全縣農機化重大科研、開發、推廣項目的立項申報、組織攻關及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機械產品的質量檢驗、鑒定和認證管理工作;指導農機行業貫徹和采用國際先進標準及國家相關標準;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機產品質量事故;根據有關規定,負責農機產品推廣許可證的發放及管理工作。農機監理股負責全縣農機行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復議工作;負責對全縣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監督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