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縣公安局關于涉疫違法犯罪六起典型案例的通報
泗洪縣公安局
關于涉疫違法犯罪六起典型案例的
通報
面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泗洪全縣干部群眾貫徹縣委縣政府部署,眾志成城,嚴防死守,筑起了一道道安全防線。但極個別人目無法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非法聚集、參與賭博、散布謠言,更有甚者暴力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嚴重妨礙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開展。對此,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從重從快追究其法律責任,現就部分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類
案例一:2020年1月28日,泗洪縣公安局民警巡邏至重崗街道新城家園小區時,發現劉某某聚集李某等十余人在其家車庫內打牌。劉某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罰款200元。
案例二:2020年2月5日,泗洪縣公安局民警巡邏至大樓街道大樓街某飯店時,發現彭某某經營的飯店仍正常營業,并接納他人聚餐。彭某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罰款200元。
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類
案例三:2020年1月26日,一個手機號為184*******撥打110報警稱:自己喝醉酒了,說自己感冒發燒,要去醫院治療。轄區民警接警后,聯系報警人,經詢問自己叫王某(男,孫園鎮張塘村人),說自己就是亂報警,并沒有發燒感冒,報警只是想試試現在有多么緊張的。王某因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2020年01月27日,家住在泗洪縣青陽街道學府文苑小區的鞠某,在的微信群內發布“據說死亡1000來人了”的虛假信息。鞠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三日。
尋釁滋事類
案例五:2020年1月28日,金鎖鎮疫情防控人員在泗洪縣金鎖鎮轄區內設卡檢查,工作人員在對李某進行體溫檢測時,李某拒不配合,且對疫情防控人員進行辱罵。李某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五日。
阻礙執行職務案
案例六:2020年2月5日,高某某騎電動車帶其妻子回家,在行駛至城頭鄉某疫情防控卡點時,對疫情檢查心存不滿,遂騎車強行闖卡,后又采取辱罵、持刀威脅的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高某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行政拘留七日。
抗擊疫情,人人有責。泗洪縣公安局將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依法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希望廣大居民配合衛生防疫、公安機關、村(居)干部的疫情防控工作,與各類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作斗爭,如有線索請撥打110舉報。
來源:泗洪公安微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