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縣公安局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醫療秩序的通告
泗洪縣公安局
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
維護醫療秩序的通告
為服務疫情防治工作大局,切實保護醫務人員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為患者創造良好的就醫環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有下列違法犯罪行為的,一律依法從嚴懲處:
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應該接受隔離、觀察、治療的人員在醫療機構及留置觀察點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造成傳染病傳播的。
二、公然侮辱、威脅、恐嚇、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三、在醫療機構及留置觀察點,以暴力、辱罵等方式阻礙醫務人員依法履職的。
四、在醫療機構及留置觀察點起哄鬧事、無事生非、隨意滋擾等尋釁滋事行為,造成醫療秩序嚴重混亂的。
五、在醫療機構內故意損毀或者盜竊、搶奪公私財物的。
六、在醫療機構違規停放尸體,影響醫療秩序的。
七、串聯、煽動、組織非法集會、聚集鬧事等擾亂疫情防控工作或者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
八、以處理醫療糾紛為名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或者故意擴大事態,教唆他人針對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
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
十、在醫療機構及其留置觀察點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聚集人員堵塞大門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醫療秩序的。
泗洪縣公安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