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起,泗洪步行街將禁止機動車通行
7月20日起,泗洪步行街將禁止機動車通行
為加強泗洪縣青陽街道步行街(以下簡稱步行街)的綜合管理,優化步行街通行環境,擬定在步行街周邊入口處設置禁止通行標志、安裝視頻監控,啟用非現場抓拍執法,對步行街機動車通行實施嚴格管理。
本通告所稱步行街,是指位于我縣青陽街道主城區,青陽南路以西,人民南路以東,泗洲大街以南、東風市場西門至紅地毯美發公司東西巷道以北的公共區域。
除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供電、供水、市政等施工車輛外,步行街區內每日9時至22時期間禁止機動車通行。機動車送貨進入步行街區的,應在每日22時之后駛入,9時之前駛離;期間必須依法臨時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對機動車違反規定擅自進入步行街、任意停放及其他違反交通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本通告自7月20日起執行,敬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出行。
泗洪縣公安局 泗洪縣城管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