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城區小區內車位出租收費標準出爐
泗洪城區小區內車位出租收費標準出爐
關于《泗洪縣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的補充通知
各房地產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小區業主委員會:
《泗洪縣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于 2016 年 1 月 1 日 正式實施。現參照周邊市、縣收費水平,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 對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附贈的車位,租金標準作補充通知如下:
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附贈的車位 (庫),租金為 150 元/月,下浮不限。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包含在 車位(庫)租金中,由物業服務企業與建設單位約定收取,不得另行向車位租用人收費。租金可按年收取。以往相關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以上通知,希認真貫徹執行。 泗洪縣發展和改革局
泗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