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多地8月1日起要求電動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
7月1日起,《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南京、常州等地相繼明確要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需要佩戴安全頭盔。8月1日開始,江蘇蘇州、無錫、泰州、鹽城等地,也對電動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提出明確要求。如果不戴頭盔,交警將會現場糾正并進行處罰。
江蘇臺記者吳迎旋說:“我現在所在的位置是蘇州工業園區。我旁邊的兩條路是現代大道和星湖街,這邊是整個園區相對核心的地方,這兩條路也是主干道,所以有很多市民路過這里。這邊設置了近20名警力,針對市民騎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的行為進行教育和處罰。大多數市民不戴頭盔理由有三點:一是忘了;第二是太熱了;第三個是電動自行車有點小,頭盔拿在手上不太方便。”
在查處現場可以看到,也有些市民雖然戴了頭盔,但方法并不正確。
蘇州姑蘇交警大隊五中隊副中隊長沈濤說:“在下巴這個位置,整個要把頭盔扣緊,然后才能起到一個合理的防護作用。”
蘇州交警對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開出警告罰單,并在現場對駕駛人進行教育勸導,組織觀看安全教育片,還要求違法行為人簽署佩戴電動自行車頭盔承諾書。
1日也是泰州市明確要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需要佩戴安全頭盔的第一天,大部分市民都能嚴格遵守,但也有個別市民不理解。一位市民不僅沒有佩戴安全頭盔,小孩更是隨意坐到了電動車前面。隨后,這位市民更是做出過激行為。
所幸民警和周圍市民及時攙扶,小孩并沒有受傷。民警也對該市民的過激舉動進行了批評教育。
經過前段時間的持續宣傳,無錫市區道路上電動車駕乘人員的頭盔佩戴率已經有了明顯提升。但從1日上午的集中整治情況來看,仍然有部分電動車駕乘人員沒有佩戴安全頭盔。
無錫市梁溪交警大隊一中隊指導員張立文說:“有些市民是說頭盔在后備箱,或者說掛在車子后面,或者說天氣熱,這些情況也比較多。但是今天我們就要開始處罰了,希望能夠通過處罰,提高市民自覺佩戴頭盔的意識。”
鹽城等地,1日也加大了電動車駕駛人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執法力度,并通過各種形式宣傳,呼吁市民騎電動車安全駕駛。
(鄭偉康 吳迎旋 謝豫 泰州臺 蘇州臺 鹽城臺 無錫臺 報道)